亿纬锂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锂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亿纬锂能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2月23日,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事宜如下:
1、关联交易事项
(1)房屋租赁
公司子公司惠州亿纬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亿纬动力”)拟与惠州亿纬氢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氢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惠州亿纬动力将位于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三和村5惠州亿纬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生活区五区公寓楼出租给亿纬氢能使用。
(2)调整日常关联交易
2023年12月8日和2023年12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控股”)子公司湖北金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泉新材料”)及其子公司采购电池级氯化锂、正极材料、碳纳米管导电浆料、五金零件、注塑件、工装夹具、机加工、模具等,2024年度交易金额不超过169,243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3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193)。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拟将上述的交易内容调整为: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亿纬控股子公司金泉新材料及其子公司采购电池级氯化锂、正极材料、碳酸锂、碳纳米管导电浆料、五金零件、注塑件、工装夹具、机加工、模具等,2024年度交易金额不超过269,243万元(不含增值税)。
2、关联关系说明
金泉新材料为公司控股股东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控股”)控制的子公司,亿纬氢能为公司董事长刘金成先生控制并同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金泉新材料、亿纬氢能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审议程序
(1)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金成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专门审议,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2)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202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不含增值税)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2024年1月已发生金额 (未经审计) | 2023年1-11月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金泉新材料及其子公司 | 向金泉新材料及其子公司采购电池级氯化锂、正极材料、碳酸锂、碳纳米管导电浆料、五金零件、注塑件、工装夹具、机加工、模具等 | 市场价格 | 269,243 | 4,265.96 | 33,025.08 |
5、2023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 预计发生金额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委托关联方加工 | 金泉新材料 | 委托金泉新材料加工提纯氯化锂溶液为无水氯化锂 | - | 1,395 | -100.00% | 2022年12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2-212号公告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金泉新材料 | 向金泉新材料采购电池级氯化锂 | 1,073.04 | 2,374 | -54.80% | 2022年12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2-212号公告 |
委托关联方加工 | 金泉新材料及其子公司 | 委托金泉新材料及其子公司将NMP粗品代加工成NMP | 16,877.78 | 33,000 | -48.86% | 2022年12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2-212号公告、2023年4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3-066号公告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金泉新材料 | 金泉新材料回收公司及子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废正极料及废锂电池 | 10,272.39 | 134,729 | -92.38% | 2022年12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2-212号公告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惠州金泉 | 向惠州金泉采购五金零件、注塑件、工装夹具、机加工、模具等 | 3,752.96 | 12,000 | -68.73% | 2022年12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2-212号公告、2023年4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3-066号公告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金泉新材料 | 向金泉新材料销售电池级氢氧化锂及电池级碳酸锂 | 2,562.78 | 3,340 | -23.27% | 2023年2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3-029号公告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金泉新材料 | 向金泉新材料采购正极材料、碳纳米管导电浆料等原材料 | 28,199.08 | 130,000 | -78.31% | 2023年2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3-029号公告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根据市场实际需求与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采购及销售的策略、渠道等,同时鉴于日常性交易发生具有持续性,主要以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因此预计数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实际发生数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等原因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金泉新材料
(1)企业名称:湖北金泉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MA4915QD3X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荆门市掇刀区兴化五路20号
(5)法定代表人:骆锦红
(6)注册资本:63,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关联关系情况说明:截至本公告日,亿纬控股持有金泉新材料100%的股权。
(9)截至2023年9月30日,金泉新材料的总资产为166,979.56万元,净资产为69,552.91万元(未经审计)。2022年度营业收入40,760.59万元,净利润4,087.53万元(已经审计)。
2、亿纬氢能
(1)企业名称:惠州亿纬氢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3MAA472UG4C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4)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三和村ZKD-005-02号地块厂房
(5)法定代表人:刘金成
(6)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8)关联关系情况说明:截至本公告日,亿纬氢能为公司董事长刘金成先生控制并同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亿纬氢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9)截至2023年9月30日,亿纬氢能的总资产为2,800.93万元,净资产为
623.54万元(未经审计)。2022年度营业收入20.14万元,净利润-928.80万元(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房屋租赁
公司子公司惠州亿纬动力拟将位于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三和村5惠州亿纬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生活区五区公寓楼出租给亿纬氢能使用。租赁房屋数量以实际双方书面确认为准,租赁房屋用途:宿舍。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每间房为200元/月;电费单价以供电局提供发票的为准,按实结算;水费单价以供水
局提供发票的为准,按实结算。亿纬氢能租赁房屋过程产生的水电、物业费(厂务、保洁、绿化)、通勤车、安防、环保、宽带网络费、伙食费、维修费、客餐接待费等非涉及房屋自身质量问题产生的费用由亿纬氢能自行承担。租赁房屋的期限自2024年2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总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不含增值税)。
2、日常关联交易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且交易价格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门审议,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2、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惠州亿纬动力将部分公寓楼出租给亿纬氢能使用;同意调整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亿纬锂能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与公司就本次关联交易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发表了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亿纬锂能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史松祥 | ||
邱斯晨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