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7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4年8月7日14:00在长沙市芙蓉南路一段188号爱尔大厦B1层国际会议厅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65人,代表股份5,527,514,7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626%。(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9,327,014,495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31,223,178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295,791,317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985,803,3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3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56人,代表股份541,711,3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7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62人,代表股份558,384,2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6,672,9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56人,代表股份541,711,3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7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以下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提案1项,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520,454,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3%;反对4,255,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0%;弃权2,804,3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323,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56%;反对4,255,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22%;弃权2,804,3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2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