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陆药业: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股票代码:300016 股票简称:北陆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8债券代码:123082 债券简称:北陆转债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公司债券发行面值5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10,775,471.7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9,224,528.30元。
截至2020年12月11日,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本次合计不含税保荐承销费用为945万元,前期已支付不含税保荐费用245万元)后,公司已收到主承销商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49,300万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48,922.4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468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2020年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1,726.56万元,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具体置换投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额 | 实际投入时间 |
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项目 | 30,000.00 | 2020年4月至12月 |
高端智能注射剂车间建设项目 | 8,825,000.00 | 2020年4月至12月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0,000.00 | 2020年4月至12月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8,370,559.67 | 2020年4月至12月 |
合 计 | 17,265,559.67 |
(2)2020年度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377.55万元,已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3)2021年度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922.45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6,833.0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922.4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8,707.0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8,166.98万元,专户存储累计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540.06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3,976.64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直接投入额 | 实际投入时间 |
高端智能注射剂车间建设项目 | 3,025,255.00 |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
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 | 32,302,043.20 |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439,099.00 |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
合 计 | 39,766,397.20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809.6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922.4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5,259.2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4,190.33万元,专户存储累计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1,068.9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2年8月2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 512903513810306 | 专户 | 67,026,346.40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 512903513810107 | 专户 | 75,680,101.61 |
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 512903513810809 | 专户 | 78,408,756.35 |
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 512903513810110 | 专户 | 31,477,252.74 |
合 计 | — | — | 252,592,457.10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069.14万元(其中2020、2021年度利息收入分别为4.11万元、536.11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23万元(其中2020、2021年度手续费分别为0、0.1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4,190.33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3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项目”下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597.00万元变更为由“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使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3)第110A009011号《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北陆药业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北陆药业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北陆药业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48,922.4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76.64 | |||||||
2022年度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9,597.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9,597.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732.1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9.62%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项目 | 是 | 9,600.00 | 3.00 | - | 3.00 | 100.00 | 已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 | 是 | - | 9,597.00 | 3,230.20 | 3,230.20 | 33.66 | 2024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高端智能注射剂车间建设项目 | 否 | 12,100.00 | 12,100.00 | 302.53 | 4,845.19 | 40.04 | 2023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8,700.00 | 8,700.00 | 443.91 | 1,158.70 | 13.32 | 2022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4,600.00 | 4,600.00 | - | 1,572.58 | 34.19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注) | 否 | 15,000.00 | 13,922.45 | - | 13,922.45 | 100.00 | - | - | - | - |
合计 | - | 50,000.00 | 48,922.45 | 3,976.64 | 24,732.12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1、“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系对降糖类产品格列美脲片进行扩能生产,格列美脲片于2020年1月进入国家集中采购,并于2020年上半年陆续执标。经公司审慎评估,公司现有产能可充分满足市场供应,故公司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的继续投资,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 2、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至2023年12月31日前。主要原因为:公司结合目前整体营销战略调整了部分地区的营销策略;同时,受客观情况影响,相关人员无法前往募投项目标的进行实地考察,项目进度延缓。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后,将该募投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予以延期调整。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原拟通过建设“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项目,新增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利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对“格列美脲片”产品进行扩能生产,扩大生产规模。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公司发现格列美脲片现有产能可充分满足市场供应;为丰富公司原料药产品类别,提升产品的多样性,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逐步落实“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公司进行钆系列造影剂原料药产能扩充,加快钆系造影剂原料药布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 2021年1月14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726.56 万元。本次置换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1)第110A000036号《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超过12个月的存款类产品,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存款类产品均已到期。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
注:因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承诺投资总额,差额相应调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附表2:
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 | 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项目 | 9,597.00 | 3,230.20 | 3,230.20 | 33.66 | 2024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9,597.00 | 3,230.20 | 3,230.20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系对降糖类产品格列美脲片进行扩能生产,格列美脲片于2020年1月进入国家集中采购,并于2020年上半年陆续执标。经公司审慎评估,公司该产品现有产能可充分满足市场供应,故公司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2022年3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批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4 |
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3)第110A009011号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陆药业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2022年度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2022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北陆药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北陆药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2022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北陆药业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北陆药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北陆药业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北陆药业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公司债券发行面值5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10,775,471.7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9,224,528.30元。
截至2020年12月11日,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本次合计不含税保荐承销费用为945万元,前期已支付不含税保荐费用245万元)后,公司已收到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49,300万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48,922.4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468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2020年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1,726.56万元,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具体置换投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额 | 实际投入时间 |
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项目 | 30,000.00 | 2020年4月至12月 |
高端智能注射剂车间建设项目 | 8,825,000.00 | 2020年4月至12月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0,000.00 | 2020年4月至12月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8,370,559.67 | 2020年4月至12月 |
合 计 | 17,265,559.67 |
(2)2020年度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377.55万元,已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3)2021年度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922.4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6,833.0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922.4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8,707.0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8,166.98万元,专户存储累计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540.06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3,976.64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直接投入额 | 实际投入时间 |
高端智能注射剂车间建设项目 | 3,025,255.00 |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
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 | 32,302,043.20 |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439,099.00 |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
合 计 | 39,766,397.20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809.6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922.4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5,259.2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4,190.33万元,专户存储累计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1,068.9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2年8月27日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 512903513810306 | 专户 | 67,026,346.40 |
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 512903513810107 | 专户 | 75,680,101.61 |
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 512903513810809 | 专户 | 78,408,756.35 |
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 512903513810110 | 专户 | 31,477,252.74 |
合 计 | 252,592,457.10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069.14万元(其中2020、2021年度利息收入分别为4.11万元、536.11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23万元(其中2020、2021年度手续费分别为0、0.1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4,190.33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3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项目”下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597.00万元变更为由“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使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附表1: | ||||||||||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48,922.4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76.6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9,597.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732.1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9,597.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9.62%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项目 | 是 | 9,600.00 | 3.00 | 3.00 | 100.00 | 已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 | 是 | 9,597.00 | 3,230.20 | 3,230.20 | 33.66 | 2024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高端智能注射剂车间建设项目 | 否 | 12,100.00 | 12,100.00 | 302.53 | 4,845.19 | 40.04 | 2023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8,700.00 | 8,700.00 | 443.91 | 1,158.70 | 13.32 | 2022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4,600.00 | 4,600.00 | 1,572.58 | 34.19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注) | 否 | 15,000.00 | 13,922.45 | 13,922.45 | 100.00 | |||||
合计 | — | 50,000.00 | 48,922.45 | 3,976.64 | 24,732.12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1、“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系对降糖类产品格列美脲片进行扩能生产,格列美脲片于2020年1月进入国家集中采购,并于2020年上半年陆续执标。经公司审慎评估,公司现有产能可充分满足市场供应,故公司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的继续投资,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 2、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至2023年12月31日前。主要原因为:公司结合目前整体营销战略调整了部分地区的营销策略;同时,受客观情况影响,相关人员无法前往募投项目标的进行实地考察,项目进度延缓。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后,将该募投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予以延期调整。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原拟通过建设“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项目,新增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利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对“格列美脲片”产品进行扩能生产,扩大生产规模。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公司发现格列美脲片现有产能可充分满足市场供应;为丰富公司原料药产品类别,提升产品的多样性,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逐步落实“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公司进行钆系列造影剂原料药产能扩充,加快钆系造影剂原料药布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 2021年1月14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726.56万元。本次置换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1)第110A000036号《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超过12个月的存款类产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存款进行现金管理。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
附表2: | |||||||||
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 | 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项目 | 9,597.00 | 3,230.20 | 3,230.20 | 33.66 | 2024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9,597.00 | 3,230.20 | 3,230.20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系对降糖类产品格列美脲片进行扩能生产,格列美脲片于2020年1月进入国家集中采购,并于2020年上半年陆续执标。经公司审慎评估,公司该产品现有产能可充分满足市场供应,故公司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2022年3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批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陆药业”或“公司”)2020年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北陆药业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公司债券发行面值5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10,775,471.7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9,224,528.30元。截至2020年12月11日,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本次合计不含税保荐承销费用为945万元,前期已支付不含税保荐费用245万元)后,公司已收到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49,300万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48,922.4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468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2020年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1,726.56万元,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具体置换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额 | 实际投入时间 |
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项目 | 30,000.00 | 2020年4月至12月 |
高端智能注射剂车间建设项目 | 8,825,000.00 | 2020年4月至12月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0,000.00 | 2020年4月至12月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8,370,559.67 | 2020年4月至12月 |
合计 | 17,265,559.67 |
(2)2020年度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377.55万元,已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3)2021年度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922.45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6,833.0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922.4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8,707.0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8,166.98万元,专户存储累计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540.06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3,976.64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直接投入额 | 实际投入时间 |
高端智能注射剂车间建设项目 | 3,025,255.00 |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
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 | 32,302,043.20 |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439,099.00 |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
合计 | 39,766,397.20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809.6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922.4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5,259.2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4,190.34
万元,专户存储累计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1,068.9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2年8月2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 512903513810306 | 专户 | 67,026,346.40 |
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 512903513810107 | 专户 | 75,680,101.61 |
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 512903513810809 | 专户 | 78,408,756.35 |
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 512903513810110 | 专户 | 31,477,252.74 |
合计 | 252,592,457.10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069.14万元(其中2020、2021年度利息收入分别为4.11万元、536.11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23万元(其中2020、2021年度手续费分别为0、0.1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4,190.34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3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项目”下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597.00万元变更为由“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使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3)第110ZA0001号《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方式,对北陆药业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中介机构报告、公司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北陆药业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北陆药业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北陆药业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尹笑瑜 王 雨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48,922.4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76.64 | |||||||
2022年度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9,597.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9,597.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732.1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9.62%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项目 | 是 | 9,600.00 | 3.00 | - | 3.00 | 100.00 | 已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 | 是 | - | 9,597.00 | 3,230.20 | 3,230.20 | 33.66 | 2024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高端智能注射剂车间建设项目 | 否 | 12,100.00 | 12,100.00 | 302.53 | 4,845.19 | 40.04 | 2023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8,700.00 | 8,700.00 | 443.91 | 1,158.70 | 13.32 | 2022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4,600.00 | 4,600.00 | - | 1,572.58 | 34.19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注) | 否 | 15,000.00 | 13,922.45 | - | 13,922.45 | 100.00 | - | - | - | - |
合计 | - | 50,000.00 | 48,922.45 | 3,976.64 | 24,732.12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1、“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系对降糖类产品格列美脲片进行扩能生产,格列美脲片于2020年1月进入国家集中采购,并于2020年上半年陆续执标。经公司审慎评估,公司现有产能可充分满足市场供应,故公司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的继续投资,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 2、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至2023年12月31日前。主要原因为:公司结合目前整体营销战略调整了部分地区的营销策略;同时,受客观情况影响,相关人员无法前往募投项目标的进行实地考察,项目进度延缓。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后,将该募投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予以延期调整。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原拟通过建设“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项目,新增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利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对“格列美脲片”产品进行扩能生产,扩大生产规模。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公司发现格列美脲片现有产能可充分满足市场供应;为丰富公司原料药产品类别,提升产品的多样性,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逐步落实“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公司进行钆系列造影剂原料药产能扩充,加快钆系造影剂原料药布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2021年1月1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726.56万元。本次置换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1)第110A000036号《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超过12个月的存款类产品,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存款类产品均已到期。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
注:因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承诺投资总额,差额相应调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附表2: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 | 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项目 | 9,597.00 | 3,230.20 | 3,230.20 | 33.66 | 2024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9,597.00 | 3,230.20 | 3,230.20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系对降糖类产品格列美脲片进行扩能生产,格列美脲片于2020年1月进入国家集中采购,并于2020年上半年陆续执标。经公司审慎评估,公司该产品现有产能可充分满足市场供应,故公司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2022年3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批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