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陆药业: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辞职事项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洪承杰先生提交的辞职信,洪承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洪承杰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信自递交至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洪承杰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洪承杰先生原定任期为2022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9日。截至本公告日,洪承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5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洪承杰先生离任后的股份变动事项,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及董事会对洪承杰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事项
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
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福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信息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四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福龙,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密云药厂厂长;截至本日持有公司股票52,600股,持股比例
0.0107%;曾任公司密云药厂车间主任、副厂长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