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陆药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星期三)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上午9:
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写字楼A座7层A1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 王旭
5、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99,869,6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301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8,713,8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66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15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349%。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156,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3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155,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2349%。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511,0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409%;反对35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5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9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8.9846%;反对35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1.01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