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日期、时间:2023年10月27日下午14: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2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10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24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0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 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和传真应当在2023年10月26日17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信封请注明“股东大
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有关手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登记时间
2023年10月25日、26日,每日9时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
(三)登记地点
中国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黄伟兵、雷子昀
(二)联系电话/传真
电话:027-87180718 传真:027-87180700
(三)电子邮箱:stock@zyhd.com.cn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 事 会 |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表决权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表决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章):
日 期: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表决权数量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018”,投票简称为“中元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