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宝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预披露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10  硅宝科技(300019)公司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四川发展引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四川发展引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引领资本”)的《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函》,为有效盘活证券资产,提高资产运作效率,引领资本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参与出借股数不超过7,821,29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股份性质
引领资本55,963,316.0014.3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主要内容

1、参与原因:为盘活存量证券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2、计划参与股份数量:不超过7,821,29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新增股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参与方式:转融通证券出借。

4、参与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价格区间:在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则框架内,由出借人与借入人双方协商确定。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引领资本将根据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如何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2、本次拟参与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违反公司已披露的相关承诺。

3、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引领资本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公司将及时披露本计划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引领资本出具的《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函》。

特此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08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