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宝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7-17  硅宝科技(300019)公司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邱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7月17日以现场会议+通讯表决方式进行。

3、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因监事刘永生先生之直系亲属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系关联监事,故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应由公司作废失效。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相应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因监事刘永生先生之直系亲属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系关联监事,故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拟归属的220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依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因监事刘永生先生之直系亲属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系关联监事,故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7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