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江: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股份比例减少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股份比例减 少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科技集团”)所持29,000,000 股股份于2026 年1 月 19 日10 时至2026 年1 月20 日10 时止拍卖成交,并于2026 年3 月2 日完成 过户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江科技集团所持公司股份52,883,007 股, 占公司总股本6.65%。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订)》第十五条: “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 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具体减持方式分别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遵守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第十三条:“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 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有关协议转让的规定,股份受让 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本次司法拍卖的出让方及受 让方后续股份变动时,应当遵守股份变动比例、信息披露等相关限制性要求。 受让方在受让后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本次股份拍卖过户登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司法拍卖完成过户基本情况
1、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2026 年1 月19 日10 时至2026 年1 月20 日10 时止,杭州市上城区人民 法院将银江科技集团持有银江技术29,000,000 股股票在淘宝拍卖网络平台公开 拍卖,根据拍卖平台公示的成交确认书显示,拍卖成交结果如下:
序号 拍卖人 竟买人 本次拍卖股份数量
(股) 成交金额(元) 股本比例 占公司总
5,800,000 23,017,800 0.73%
2 5,800,000 22,727,800 0.73%
3 5,800,000 21,707,800 0.73%
4 5,800,000 22,147,800 0.73%
5 5,800,000 21,967,800 0.73%
合计 29,000,000 111,569,000 3.65%
山东宝泽产
业投资有限
杭州市上城
区人民法院
公司
2、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公司今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上述 29,000,000 股股份已于2026 年3 月2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银江科技集团持 有公司股份在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前后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过户前持有股份 本次过户股份 本次过户后持有股份
占公司总
占公司总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数量
数量
数量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银江科技
81,883,007 10.30% 29,000,000 3.65% 52,883,007 6.65%
集团
二、股份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八路2 号7 幢7 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6 年3 月2 日
股票简称 ST 银江 股票代码 300020
变动类型 ( 可 多
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A 股 29,000,000 3.65
合 计 29,000,000 3.6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赠与 □ 继承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例(%)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例(%) 占总股本比
合计持有股 份 81,883,007 10.30 52,883,007 6.65
银江科技 集团有限 公司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 81,883,007 10.30 52,883,007 6.65
条件股份 有限售 0 0 0 0
合 计 81,883,007 10.30 52,883,007 6.65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董事长增持情况
此次股权司法拍卖由山东宝泽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最高价拍得,股权过户
完成后,山东宝泽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29,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65%,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山东宝泽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山东宝钜投资有限 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长姚成岭先生持有山东宝钜投资有限公司99.99%股 权,为山东宝泽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姚成岭先生通过此 次司法拍卖持有公司29,000,000 股股份。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共持有公 司股份52,883,007 股,占公司总股本6.65% 。其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 52,50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28%。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52,883,007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00%。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订)》第十五条: “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 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具体减持方式分别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遵守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第十三条:“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 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有关协议转让的规定,股份受让 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本次司法拍卖的出让方及受 让方后续股份变动时,应当遵守股份变动比例、信息披露等相关限制性要求。 受让方在受让后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3.山东宝泽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山东宝钜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 董事长姚成岭先生持有山东宝钜投资有限公司99.99%股权,为山东宝泽产业投 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持股变动需遵循《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4.公司将持续关注银江科技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