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3  大禹节水(300021)公司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6月2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8日以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方式送达。会议由王光敏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方法和审议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调整为2.31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张学双为2021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度公司业

绩考核结果未满足本年度业绩考核目标要求,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以调整后回购价格2.31元/股,按照规定程序将所有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390.59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张学双为2021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