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2-06  大禹节水(300021)公司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根据《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内容,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2月5日(星期一)在甘肃省酒泉市解放路290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以现场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表共计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张数1,134,918张,代表的本期未偿还面值金额共计113,491,800元,占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634,549,400元)的17.89%。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浩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说明书》

和《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的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34,918张,占出席本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数的100.00%;反对0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数的0.0000%;弃权0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数的0.0000%。

上述议案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并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温生俊律师、苗丽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