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持有公司股票的董监高承诺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16  大禹节水(300021)公司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持有公司股票的

董监高承诺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持有公司股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1、 承诺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浩宇先生、仇玲女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冲先生、谢永生先生、颜立群先生、陈静先生、王光敏先生、张学双先生、高占义先生、崔静女士、宋金彦先生、梁浩先生、于虎华先生、陶颖女士;

2、 承诺主体持股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王浩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185,748,83121.65%
2仇玲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181,318,81821.14%
3王冲副董事长12,161,0171.42%
4谢永生董事、总裁1,015,2700.12%
5颜立群董事、常务副总裁375,0000.04%
6陈静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25,0000.03%
7王光敏监事会主席528,8200.06%
8高占义首席科学家、研究院院长210,0000.02%
9崔静高级副总裁225,1500.03%
10宋金彦副总裁、财务负责人225,0000.03%
11梁浩副总裁187,5000.02%
12陶颖副总裁149,0000.02%
合计382,369,40644.58%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承诺期限

自愿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4年3月15日-2024年9月14日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承诺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持续经营的信心及价值判断,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承诺:自2024年03月15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承诺期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福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