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禹节水”)于2024年6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浩宇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王浩宇 | 是 | 11,500,000 | 6.19% | 1.34% | 2023年05月23日 | 2024年6月12日 |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仇玲 | 181,318,818 | 21.14% | 0 | 0.00% | 0.00% | - | |||
王浩宇 | 185,748,831 | 21.65% | 46,200,000 | 24.87% | 5.39% | - | |||
合计 | 367,067,649 | 42.79% | 46,200,000 | 12.59% | 5.39% | - |
注:本公告所述限售股份不包括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浩宇先生具备履约能力,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产生影响。
王浩宇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王浩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并及时通知公司。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股东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浩宇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拍卖等情形。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6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