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14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2023年5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对年报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回复,并请年审会计师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因部分回复内容需进一步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预计将于2023年5月26日前完成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此期间,公司将继续协调各方积极推进回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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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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