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近亲属短线交易暨致歉的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近亲属短线交易暨致歉的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的副总经理唐勇先生的儿子唐柏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于2023年4月18日、2023年5月10日买卖公司股票,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交易时间 | 交易方式 | 买卖方向 | 交易数量(股) | 交易价格 (元/股) | 交易金额(元) |
2023.4.18 | 集中竞价 | 买入 | 500 | 4.67 | 2335 |
2023.5.10 | 集中竞价 | 卖出 | 500 | 4.66 | 2330 |
二、本次短线交易处理措施及致歉声明
公司获知上述行为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公司副总经理唐勇先生及其儿子唐柏宽积极配合公司核查并采取自查自纠措施。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和解决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2、经核查,本次短线交易系唐柏宽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而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在进行上述交易前,唐柏宽未告知唐勇先生,唐勇先生也从未向唐柏宽介绍过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唐柏宽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情况,不存在主观故意违规的情况。唐勇先生对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唐柏宽也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唐勇先生及唐柏宽对因本次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公司和广大投资者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唐勇先生承诺:本人及近亲属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严格管理自身和近亲属证券账户,勤勉履行自身义务,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3、公司将以此为戒,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唐勇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近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