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21  吉峰科技(300022)公司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6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7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其中通讯表决的监事为李晓筠,其余监事均为现场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晓筠女士主持,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真核查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后认为:

(1)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已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