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6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3年7月17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250万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3人。由于激励对象唐勇先生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其近亲属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6个月内发生过减持股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暂缓授予唐勇先生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确定授予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51元/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除暂缓授予唐勇先生50万股限制性股票外,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6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6月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2023年6月21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6月11日至2023年6月20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发布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2023年6月21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6月2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3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6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日:除暂缓授予唐勇先生50万股限制性股票外,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6月30日
3、授予价格:2.51元/股
4、本次实际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2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如下: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李勇 | 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150 | 60.00% | 0.30% |
周兴华 | 财务总监 | 中国 | 50 | 20.00% | 0.10% |
杨元兴 | 董事会秘书 | 中国 | 50 | 20.00% | 0.10% |
合计 | 250 | 100% | 0.51% |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三、激励对象获授权益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及其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2023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一致。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7月7日出具了XYZH/2023CDAA1B0384号验资报告,认为:截止2023年7月6日止,吉峰科技已收到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缴款合计人民币6,275,000.00元。本次增资前股本为人民币494,240,380.00元,本次增资前股本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5月25日出具XYZH/2023CDAA1B0281号《验资报告》;截止2023年7月6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496,740,380.00元。
五、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6月30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7月17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股份变动数量 (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70,758,643.00 | 34.55% | 2,500,000 | 173,258,643.00 | 34.88%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23,481,737.00 | 65.45% | 323,481,737.00 | 65.12% | |
三、股份总数 | 494,240,380.00 | 100.00% | 2,500,000 | 496,740,380.00 | 100.00% |
注: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94,240,380股增加至496,740,380股,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 | ||
持股数量(股) | 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比例 | |
四川五月花拓展服务有限公司 | 114,000,000.00 | 23.07% | 114,000,000.00 | 22.95% |
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 7,604,808.00 | 1.54% | 7,604,808.00 | 1.53%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汪辉武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公司最新总股本496,740,380股摊薄计算,2023年一季度摊薄每股收益为0.0027元。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十、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