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5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2023年7月14日。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5,695万份。
? 期权代码:036538
? 期权简称:吉峰JLC3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完成了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6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6月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2023年6月21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6月11日至2023年6月20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发布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2023年6月21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6月2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3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6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的实际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3年6月30日
3、行权价格:5.02元/份
4、本次实际向35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695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分配如下: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 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356人) | 5,695 | 79.16% | 11.53% |
预留部分 | 1,499 | 20.84% | 3.03% |
合计 | 7,194 | 100.00% | 14.56%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股票期权自授予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期间内行权,具体如下: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在可行权日内,授予的股票期权若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相应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相应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三、激励对象获授权益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至激励计划登记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共计2万份股票期权作废失效,不得办理授予登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695万份,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356人。除此之外,激励对象获授权益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代码:036538
2、期权简称:吉峰JLC3
3、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3年7月14日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