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峰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9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6日以专人、电话形式送达,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通讯表决的董事为:汪辉君、刘水兵、杜金岷、廖臻)。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汪辉君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沙支行申请期限为一年,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其中,敞口金额不超过6,500万元,涉及保证金的比例不低于45%。全部敞口由成都五月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吉峰农机连锁有限公司、宁夏吉峰同德农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新疆吉峰天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汪辉武先生个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四川五月花拓展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5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期限为一年、敞口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50万股股票作质押、四川五月花拓展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200万股股票作质押,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汪辉武和成都五月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拟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担保方式,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
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