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6  吉峰科技(300022)公司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聘任事项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周兴华先生、杨元兴先生、杨志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周兴华先生、杨元兴先生、杨志强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周兴华先生、杨元兴先生、杨志强先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本次聘任副总经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9月26日

附件:

1、周兴华简历

周兴华先生,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无境外国家或地区长期居留权,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办事处主任,四川金网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弈新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投资管理部经理,四川川起钢结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川中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川鲁工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四川五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兴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0万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10%,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兴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杨元兴简历

杨元兴先生,197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国家或地区长期居留权,1996年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金融系货币银行学专业,本科学历。曾在四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博瑞印务有限公司工作,曾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投资管理部部长、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战略联盟中心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东北运营中心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元兴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0万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10%,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元兴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杨志强简历

杨志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国家或地区长期居留权,1964年5月出生,硕士,EMBA。曾任四川省乐山市农机监理所所长、公司董事、监事会主席;现任四川省农机服务协会会长、公司总经理助理、西南运营中心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志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志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