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9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8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通讯表决的董事为:汪辉君、刘水兵、杜金岷、廖臻)。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汪辉君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23年10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吉峰农机连锁有限公司拟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并发区支行申请期限为1年、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由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汪辉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汪辉武为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信用反担保。
公司下属子公司拟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担保方式,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子公司法定
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