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峰科技”或“上市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于2023年12月28日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等人员进行了培训,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
时间:2023年12月28日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北部园区港通北二路219号吉峰科技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吉峰科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吉峰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等人员
部分人员线上参会;对于因故未能参加现场或线上培训的相关人员,保荐人已向其提供本次培训的相关资料并提请公司督促其自学,在学习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随时与保荐人证券培训人员联系。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主要培训内容如下:
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包括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和法规体系、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2023年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的修订情况;
2、上市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范,包括应当披露的交易、重大交易、关联交易的类别、审议与披露要求;
3、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包括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规定;
4、保荐人的工作要求与职责,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关于保荐人持续督导的基本要求、关注事项、专项意见、现场检查等规定;
5、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票规定,包括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答投资者的若干问答事项;
6、案例,包括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情况。
三、培训的完成情况及效果
华西证券本次培训得到了吉峰科技的积极配合,全体参训人员均进行了认真深入的学习,对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职责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相关主体减持股票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陈国星 | 陈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