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4-03-01  吉峰科技(300022)公司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吉峰科技股票代码:300022

信息披露义务人:汪辉武住所:成都市金牛区通讯地址:成都市郫都区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导致持股比例增加)

签署日期:2024年3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吉峰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吉峰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汪辉武先生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其以及其控股的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特驱”)及四川五月花拓展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月花拓展”)合计持有公司权益的比例增加。与本次发行完成后,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汪辉武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后方可实施。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决定和目的 ...... 10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2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18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19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1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3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7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0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31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吉峰科技、发行人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汪辉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汪辉武、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四川五月花拓展服务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汪辉武拟以现金认购吉峰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导致其与一致行动人四川特驱、五月花拓展持有公司权益的比例增加
四川特驱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
五月花拓展、拓展公司四川五月花拓展服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四川特驱全资子公司
五月花投资成都五月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四川特驱控股股东
世纪鼎利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希教国际控股XJ International Holdings Co., Ltd.(希教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汪辉武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第15号》《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格式准则第16号》《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交易所、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A股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的主要任职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汪辉武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5110271973********
住所成都市金牛区******
通讯地址成都市郫都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任职单位

任职单位主营业务注册地职务任职时间是否与所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希教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1765.HK)系一家提供高等教育服务的投资控股公司。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经营学校、学院业务并收取学费和寄宿费。开曼群岛执行董事2017年3月至今
首席执行官兼总裁2018年2月至今
四川希望教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一般项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商务秘书服务;个人商务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四川省成都市董事、经理兼总裁董事兼总裁2007年10月至今 经理2024年1月至今
资阳五月阳光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教育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四川省资阳市执行董事2012年11月至今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开展医学教育、研发,开设临床医学、护理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法医学等专业,招收大专及第三批本科学生。山西省太原市晋祠镇董事2014年12月至2019年1月
民办非证: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办学许可证更名为:贵州黔南经济学院)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董事2014年9月至2021年5月
四川希望汽车技师学院开展全日制职业教育、短期技能培训。培训预备技师工种:汽车维修、汽车电器维修、数控机床装配四川省资阳市理事长2017年1月至今
与维修;培训高级工及以下等级工种:电子商务、会计、计算机应用与维修、汽车检测、汽车装配与制造、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修、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新能源汽车装配与制造、汽车钣金与涂装、汽车装饰与美容、汽车营销
四川希望汽车职业学院专科层次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四川省资阳市理事长2013年5月至2020年5月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国际金融、国际贸易、物业管理、工商管理、英语等四川省德阳市理事2011年9月至2020年6月
上海舒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商务咨询(除经纪),会展会务服务,销售计算机及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市执行董事2011年9月至2023年5月
四川省国建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土石方工程服务;园艺作物种植;农业服务业;物业管理;清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商品批发与零售;户外运动的组织、策划;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与经纪代理服务。四川省成都市监事2007年12月至2019年9月
眉山特驱五月花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教学专用仪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四川省眉山市董事2020年12月至今
眉山钨飞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教学专用仪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四川省眉山市董事2021年6月至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说明

西安特驱五月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日用品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市场营销策划;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企业形象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知识产权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陕西省西安市董事2021年6月至今
成都五月阳光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教育管理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四川省成都市执行董事2018年2月至今
霍尔果斯特驱五月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教育行业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管理、软件开发、数据处理,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的设计、安装、维护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事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教育咨询、教育管理、教育产业投资;教育行业的市场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品牌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公关策划;销售教材、书籍、计算机软件、硬件、日用品、办公用品;从事教育器材及设备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从事教育器材及设备、计算机硬件的租赁业务;设立研发机构,研究和开发教育管理体系技术及软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
四川金诚财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四川省成都市执行董事,经理2014年9月至今
霍尔果斯良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董事2020年12月至今
成都五担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四川省成都市经理2020年8月至今
四川资阳五月阳光教育基金会奖教助学四川省资阳理事长2011年5月至今
成都冠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大型活动组织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公共关系服务;酒店管理(不含住宿);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不含气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四川省成都监事2020年9月至今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吉峰科技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仅列示控制的上市公司,以及控制的一级控股子公司)、关联企业(仅列示直接持股20%以上的重要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主要业务
1希教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765.HK)10万美元20.61% (注1)希教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提供高等教育服务的投资控股公司。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经营学校、学院业务并收取学费和寄宿费。公司经营的主要学校、学院包括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民办四川天一学院、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等。
2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50.SZ)54,484.679.18% (注2)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为移动通信运营商、系统设备提供商、第三方咨询服务公司提供无线网络测试、优化、规划工具等软件产品以及提供网络规划、优化、评估等技术服务的高科技企业。
3四川金诚财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0.0052.00%(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成都正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90.00%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成都五月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900.0096.00%投资管理;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成都高新麦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0.0090.00%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愿景海韵管理咨询(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25%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婚庆礼仪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1:根据希教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公开披露资料,截至2023年8月31日,汪辉武持有Maysunshine Trust Limited(受托人为Credit Suisse Limited)100%的权益,Maysunshine Trust Limited持有Maysunshine Holdings Limited100%的权益,Maysunshine Holdings Limited持有MaysunshineLimited96%的权益,Maysunshine Limited持有希望教育投资有限公司49%的权益,希望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希教国际控股50.35%的权益。根据2024年2月29日《自愿性公告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汪辉武于公开市场交易购买后,实益拥有合计1,695,279,052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0.61%。

注2:根据世纪鼎利公开披露资料,截至2023年9月30日汪辉武先生通过间接控制四川特驱五月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控制其持有的世纪鼎利9.18%股权及接受叶滨委托行使8.40%的表决权,合计控制世纪鼎利17.58%的表决权。汪辉武先生系世纪鼎利的实际控制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汪辉武先生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汪辉武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证券代码持股比例主要业务
1希教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开曼群岛10万美元01765.HK20.61%提供高等教育服务
2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54,484.67300050.SZ9.18%通信及物联网业务(ICT行业)、职业教育业务

注1:根据希教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公开披露资料,截至2023年8月31日,汪辉武持有Maysunshine Trust Limited(受托人为Credit Suisse Limited)100%的权益,Maysunshine Trust Limited持有Maysunshine Holdings Limited100%的权益,Maysunshine Holdings Limited持有MaysunshineLimited96%的权益,Maysunshine Limited持有希望教育投资有限公司49%的权益,希望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希教国际控股50.35%的权益。根据2024年2月29日《自愿性公告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汪辉武于公开市场交易购买后,实益拥有合计1,695,279,052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0.61%。

注2:根据世纪鼎利公开披露资料,截至2023年9月30日汪辉武先生通过间接控制四川特驱五月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控制其持有的世纪鼎利9.18%股权及接受叶滨委托行使8.40%的表决权,合计控制世纪鼎利17.58%的表决权。汪辉武先生系世纪鼎利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汪辉武为吉峰科技、希教国际控股、世纪鼎利三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决定和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公司积极顺应国家三农工作“十四五”期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需求,通过对自身和外部环境的客观分析和深入研究,公司制订出指引公司未来发展的“一体两翼”新战略架构。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业务转型的大力支持,认购吉峰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票。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股比例将得到提升,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有利于向市场以及中小股东传递积极信号。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要求,履行作为实际控制人的权利及义务,规范管理运作上市公司,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谋求上市公司长期、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明确计划。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拟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汪辉武先生在公司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自公司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的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汪辉武为自然人,无需履行相关程序。

(二)本次权益变动公司履行的程序

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024年2月27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义务披露人汪辉武先生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吉峰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票。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四川特驱直接持有公司7,604,808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53%,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五月花拓展持有公司114,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2.93%,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6%,四川特驱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五月花投资持有四川特驱50.50%的股权,为四川特驱的控股股东。汪辉武先生持有五月花投资96%的股权,间接控制四川特驱及五月花拓展。综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汪辉武先生通过间接控制的四川特驱、五月花拓展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21,604,808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46%,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汪辉武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全额认购,则本次权益变动后,汪辉武先生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9,210,00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31%,汪辉武先生将通过直接持股以及通过间接控制四川特驱、五月花拓展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60,814,808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8%。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吉峰科技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分别为四川特驱和汪辉武先生。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间接控制的四川特驱、五月花拓展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前认购股份数量(股)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汪辉武--39,210,000汪辉武39,210,0007.31%
四川特驱7,604,8081.53%-四川特驱7,604,8081.42%
五月花拓展114,000,00022.93%-五月花拓展114,000,00021.25%
合计121,604,80824.46%39,210,000合计160,814,80829.98%

三、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2月27日,公司与汪辉武先生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汪辉武

签订时间:2024年2月27日

(二)认购方式、认购价格及认购总金额

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乙方拟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3.11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双方确认,本次发行乙方认购总金额不超过12,194.31万元。

(三)认购股份数量

甲方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39,210,000股(含39,210,000股)A股股票,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A股股票数量计算至个位数(计算结果向下取整),但不超过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的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如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或

者因股权激励、股权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具体发行数量将在甲方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批复后,按照相关规定,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证券监管部门要求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或要求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或股份数量,双方同意,由甲方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甲方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四)认购资金的缴纳、验资及股票的交付

在协议生效条件均获得满足后,乙方同意不可撤销地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缴纳认购价款。乙方在收到甲方或甲方为本次发行聘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认购缴款通知(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规定的认购款足额缴付至缴款通知书中指定的银行账号(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银行账户)。验资完成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划入甲方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缴款通知应当载明乙方认购股份数量及认购金额。

甲方应当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甲方应在乙方按规定程序足额缴付股份认购款后5个工作日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交将乙方认购的甲方股票登记至乙方名下的申请,同时,甲方应尽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滚存未分配利润

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甲方滚存未分配利润由甲方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六)限售期

乙方在甲方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自甲方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前述锁定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乙方所取得的本次发行的甲方股票因甲方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甲方

的要求就其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乙方认购的股票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七)协议生效、履行和变更

本协议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及乙方签署后成立,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

2、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本次发行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上述条件均满足后,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本协议生效日。

如本协议第7.1条的任意一项条件未满足,本协议自动解除。

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方可视为本协议最终履行完毕。

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变更均需以书面形式作出,双方可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补充约定。

(八)协议的终止

双方同意,本协议可依据以下任一情形而终止: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终止本协议;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九)声明、承诺与保证

1、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甲方为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本协议系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2)甲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甲方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的组织文件,也不存在与甲方既往已签订的协议或已经向其他第三方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或保证等相冲突之情形。

(3)在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数量及价格向乙方发行股票,并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股份的登记手续。

(4)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地披露信息。

(5)甲方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2、乙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乙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本协议系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2)乙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乙方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乙方的组织文件,也不存在与乙方既往已签订的协议或已经向其他第三方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或保证等相冲突之情形。

(3)保证乙方认购资金的来源均合法,不存在代持、委托持股、直接或间接接受甲方或其关联方资金、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4)乙方将配合甲方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出具声明与承诺、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等。

(5)乙方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十)违约责任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或其项下任何声明、承诺及保证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本协议第7.1条任意一项条件未满足,不构成任何一方违约,任何一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说明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汪辉武间接控制的四川特驱、五月花拓展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被质押的情形。四川特驱持有上市公司7,604,808股股份中,累计质押7,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1%,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92.05%。五月花拓展持有上市公司114,000,000股股份中,累计质押33,000,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4%,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8.95%。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汪辉武间接控制的五月花拓展持有上市公司114,000,000股股份,全部属于再融资限售股,拟解除限售日期为2024年12月5日。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承诺函,汪辉武先生在公司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自公司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

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吉峰科技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分别为四川特驱和汪辉武先生。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按照发行价格3.11元/股,全额现金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不超过39,210,000股股票,涉及资金总额不超过12,194.31万元。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的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的支付方式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之“三、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重大改变或调整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若为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需要进行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业务处置及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暂无对上市公司拟购买

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届时需要进行资产、业务等方面的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三、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对上市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进行调整,将严格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若以后拟进行上述分红政策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和组织结构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未来如有,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四川特驱、五月花拓展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时,于2021年3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汪辉武先生及四川特驱、五月花拓展出具了书面承诺:“四川特驱、四川特驱实际控制人及拓展公司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

二、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为避免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四川特驱、五月花拓展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时,于2021年3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汪辉武先生及四川特驱、五月花拓展出具了书面承诺:“(1)本次交易完成后,四川特驱、四川特驱实际控制人及拓展公司直接或间接对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控制关系期间,四川特驱、四川特驱实际控制人及拓展公司将根据业务板块划分、整体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适当安排,将不会采取控股方式直接或间接新增国内外现代农业装备及相关农村机电产品的销售与服务业务(以下简称“主营业务”)。四川特驱、四川特驱实际控制人及拓展公司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新增从事上述业务。如四川特驱、四川特驱实际控制人、拓展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上述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四川特驱、四川特驱实际控制人及拓展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通过采取并购重组、资产处置、股权转让、业务经营委托、股权委托或将新业务机会赋予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多种方式予以消除。(2)在四川特驱与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四川特驱、四川特驱实际控制人及拓展公

司保证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3)如四川特驱、四川特驱实际控制人、拓展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经营的产品或服务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产品或服务有可能形成竞争,四川特驱、四川特驱实际控制人及拓展公司同意上市公司有权优先收购与该等产品或服务有关的资产或本公司在子企业中的全部股权。(4)如因四川特驱、四川特驱实际控制人及拓展公司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四川特驱、四川特驱实际控制人及拓展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的实际损失。(5)四川特驱、四川特驱实际控制人及拓展公司在避免同业竞争方面所做的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四川特驱、四川特驱实际控制人及拓展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公司、直系亲属存在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及提供拆借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汪辉武先生已于与上市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拟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为规范将来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四川特驱、五月花拓展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时,于2021年3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汪辉武先生及四川特驱、五月花拓展出具了书面承诺: “(1)四川特驱、四川特驱实际控制人及拓展公司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2)四川特驱、四川特驱实际控制人及拓展公司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等制度的规定,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3)在四川特驱、四川特驱实际控制人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如在此期间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四川特驱、四川特驱实际控制人及拓展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公司、直系亲属存在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及提供拆借资金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汪辉武先生及其控制的公司,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包括:

(一)汪辉武先生及其控制的公司、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无偿担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担保额 (万元)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四川特驱1,800.002021年09月02日2022年09月01日
四川特驱1,800.002021年09月02日2023年09月01日
五月花投资17,890.202022年03月01日2025年02月28日
五月花投资5,000.002022年01月26日2025年01月25日
四川五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000.002022年01月26日2025年01月25日
汪辉武17,890.202022年03月01日2025年02月28日
汪辉武5,000.002022年01月26日2025年01月25日
五月花拓展17,814.512023年07月03日2025年01月02日
应雪群2005.202021年12月14日2024年12月13日
五月花投资5,988.002021年08月12日2025年08月12日
汪辉武5,988.002021年08月12日2025年08月12日
五月花拓展4,990.002023年09月06日2026年09月06日
汪辉武6,500.002021年09月15日2023年09月15日
五月花投资6,500.002021年09月15日2023年09月15日
五月花拓展6500.002023年02月07日2024年12月31日
四川特驱2400.002023年04月19日2025年04月19日
五月花投资2,000.002023年04月17日2024年04月17日
汪辉武2,000.002023年04月17日2024年04月17日
汪辉武3,000.002023年04月17日2024年04月17日
五月花投资3,000.002023年04月17日2024年04月17日
五月花拓展1,200.002023年04月19日2025年04月19日
汪辉君4,000.002023年03月30日2024年03月21日
汪辉武4,000.002023年03月30日2024年03月21日
汪辉武1,000.002022年06月01日2023年05月31日
汪辉良1,000.002022年06月01日2023年05月31日
汪秀1,000.002022年06月01日2023年05月31日
苏思东1,000.002022年06月01日2023年05月31日
汪辉武1,000.002023年06月09日2026年06月16日
汪辉武1,000.002023年06月09日2024年06月08日
汪辉良1,000.002023年06月09日2024年06月08日
汪秀1,000.002023年06月09日2024年06月08日
苏思东1,000.002023年06月09日2024年06月08日
汪辉良3,000.002023年06月21日2025年06月20日
汪秀3,000.002023年06月21日2025年06月20日
苏思东3,000.002023年06月21日2025年06月20日
汪辉武1,000.002023年06月09日2024年06月08日
汪辉武1,000.002023年03月14日2024年03月13日
汪辉武1,000.002023年03月14日2027年03月24日
五月花拓展1,000.002023年01月30日2024年01月29日
五月花拓展1,000.002024年02月5日2025年02月4日
汪辉武1,000.002024年02月05日2025年02月04日
汪辉武1,000.002023年01月30日2024年01月29日
汪辉武1,000.002023年02月09日2026年03月30日
汪辉武1,000.002023年04月27日2026年04月27日
汪辉武1,000.002022年06月27日2026年06月27日
汪辉武1,000.002022年06月27日2026年06月27日
汪辉武200.002022年06月27日2026年06月27日
汪辉武500.002023年09月04日2024年09月04日
汪辉武200.002022年06月27日2026年06月27日
汪辉武800.002023年10月31日2024年10月30日
汪辉武1,000.002023年10月31日2024年10月30日
汪辉武1,000.002023年10月31日2024年10月30日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四川特驱、汪辉武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拆借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拆出方拆入方拆借金额 (万元)起始日到期日年利率是否结清
四川特驱吉峰科技5,200.002020年8月31日2023年6月30日8.00%已结清
四川特驱吉峰科技11,540.002020年9月3日2023年6月30日8.00%已结清
四川特驱吉峰科技1,990.002020年9月4日2022年6月27日8.00%已结清
四川特驱吉峰科技400.002020年9月7日2022年6月27日8.00%已结清
四川特驱吉峰科技440.002020年9月18日2022年6月27日8.00%已结清
四川特驱吉峰科技1,050.002021年05月07日2022年6月27日8.00%已结清
四川特驱吉峰科技3,750.002021年06月01日2023年6月30日8.00%已结清
四川特驱吉峰科技80.002021年9月24日2023年6月30日8.00%已结清
四川特驱吉峰科技1,120.002021年9月24日2022年6月27日8.00%已结清
四川特驱吉峰科技2,900.002021年9月29日2023年6月30日8.00%已结清
四川特驱吉峰科技1,200.002021年10月13日2023年6月30日8.00%已结清
四川特驱吉峰科技1,500.002022年10月20日2023年6月30日8.00%已结清
四川特驱吉峰科技1,550.002021年12月06日2023年6月30日8.00%已结清
四川特驱吉峰科技1,000.002022年6月23日2022年6月27日8.00%已结清
四川特驱吉峰科技3,000.002022年7月22日2023年6月30日8.00%已结清
四川特驱吉峰科技5,000.002022年8月24日2023年6月30日8.00%已结清
汪辉武吉峰科技1,500.002021年6月18日2023年6月30日8.00%已结清
汪辉武吉峰科技1,500.002021年6月28日2023年6月30日8.00%已结清
汪辉武吉峰科技1,650.002021年9月13日2023年6月30日8.00%已结清
合计46,370.00

(三)2023年吉峰科技向五月花拓展定向发行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控制的五月花拓展认购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14,000,000 股,发行价格 3.6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1,610.00万元,股份已于 2023年 6 月 5 日发行完成并上市。

除上述交易外,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其他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汪辉武先生于2023年5月-12月期间向上市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晓筠借入临时周转资金,共计124.20万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尚未偿还。

除上述交易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交易的行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类似安排的行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查询证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6、收购人就本次股份转让协议收购应履行的义务所做出的承诺。

7、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以下无正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汪辉武

2024年 3 月 1 日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北部园区港通北二路219号
股票简称吉峰科技股票代码30002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汪辉武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否□ 注:2家(世纪鼎利、希教国际控股,通过间接控制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否□ 注:3家(吉峰科技、世纪鼎利、希教国际控股)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21,604,808股 持股比例:24.46% (注:通过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公司间接持股并拥有权益)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3,921万股 变动比例:5.52%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时间及方式1、时间:股份认购协议已于2024年2月27日签署,权益变更将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完成; 2、方式: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导致持股比例增加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注:除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明确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否??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否□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否□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需获得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吉峰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吉峰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3)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吉峰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否??

(此页无正文,为《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汪辉武

2024 年 3 月 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