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编号:2024-059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共计12个议案,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6日14时30分。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港通北二路219号,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 持 人: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辉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95,543,7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32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95,412,5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29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31,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6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3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31,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6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412,5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9%;反对
13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2%;反对13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412,5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9%;反对13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2%;反对13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412,5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9%;反对13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2%;反对13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412,5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9%;反对13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2%;反对13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604,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22%;反对13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2%;反对13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就本议案的审议,王新明、王红艳、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412,5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9%;反对13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2%;反对13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412,5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9%;反对13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2%;反对13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412,5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9%;反对13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2%;反对13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412,5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9%;反对13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2%;反对13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选举汪辉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5,412,969股
10.02.候选人:选举陈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5,412,569股
10.03.候选人:选举李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5,412,529股
10.04.候选人:选举唐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5,412,528股
10.05.候选人:选举黄蕾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5,412,527股
10.06.候选人:选举张译文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5,412,526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选举汪辉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50股
10.02.候选人:选举陈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0股
10.03.候选人:选举李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股
10.04.候选人:选举唐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9股
10.05.候选人:选举黄蕾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8股
10.06.候选人:选举张译文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7股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选举刘水兵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5,412,566股
11.02.候选人:选举杜金岷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5,412,526股
11.03.候选人:选举廖臻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5,412,536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选举刘水兵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47股
11.02.候选人:选举杜金岷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07股
11.03.候选人:选举廖臻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7股
12、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选举李晓筠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95,412,545股
12.02.候选人:选举唐志伟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95,412,55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选举李晓筠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26股
12.02.候选人:选举唐志伟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36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巫兴玥律师、余东妮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