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9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8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通讯表决的董事为:黄蕾、汪辉君、李勇、陈涛、张译文、刘水兵、杜金岷、廖臻)。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蕾女士主持,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沙支行申请期限为一年,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品种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其中,敞口金额不超过6,5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不低于45%,国内信用证保证金比例不低10%。全部敞口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成都五月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吉峰农机连锁有限公司、宁夏吉峰同德农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新疆吉峰天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汪辉武先生个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四川五月花拓展服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000万股股票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拟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担保方式,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