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4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通讯表决的董事为:黄蕾、汪辉君、陈涛、张译文、刘水兵、杜金岷、廖臻)。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蕾女士主持,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16日、2024年9月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49,724.038万股减少至49,424.038万股,注册资本由49,724.038万元变更为49,424.038万元。目前,
公司正在办理3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修订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