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2024年度跟踪报告

查股网  2025-04-29  吉峰科技(300022)公司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

2024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吉峰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国星联系电话:028-8615 0039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亮联系电话:028-8615 003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0次(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内注销)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3次,已审阅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1次,已审阅相关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现场检查工作尚未完成,完成后将按规定报送现场检查报告。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现场检查工作尚未完成,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1、上市公司2024年末应收账款和存货余额维持较高规模,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账龄较长,资产减值金额有所增加。 2、上市公司2024年末商誉可收回金额测算所依据的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等关键参数的合理性。 3、上市公司2024年末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余额维持较高规模,部分子公司向非金融机构融资的成本较高。 4、上市公司2024年末部分子公司为融资购买农机的客户提供担保的余额维持较高规模。 5、上市公司高端特色农机研发制造板块2024年度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大幅下滑,毛利率有所下降。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保荐人已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已提请上市公司关注并防范风险。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4年12月30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票规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及常见问题;自律监管措施相关案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上市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发布《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暨停牌的公告》,于2025年4月18日发布《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保荐人已向上市公司提示:(1)上市公司保持与监管机构沟通,及时披露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相关核查意见;(2)上市公司梳理2024-2025年与本次发行对象及相关方是否存在业务往来,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3)上市公司及时通知签署保荐协议的情况。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受益于国家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推广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上市公司高端特色农机研发制造板块业务业绩较好,但2024年度营业收入大幅下滑,未来经营环境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保荐人已向上市公司提示关注该业务板块的整体经营环境变化。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不适用
2、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不适用
3、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作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2024年4月29日,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监管措施的决定》,相关内容如下:“经查,你公司在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的执业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工作未勤勉尽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阶段出具的相关报告存在不实记载以及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以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第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的监管措施,暂停期间自2024年4月28日至10月27日。” 2024年5月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深证审纪〔2024〕13号),对华西证券给予六个月不接受其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处分。在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11月13日期间,不接受其向深交所提交的证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对华西证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华西证券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将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反思、加强管理,健全和完善投资银行业务内控机制,持续提升投资银行业务质量。华西证券将深入贯彻落实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建设一流投资银行等要求,切实履行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责任,不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上市公司于2024年5月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新任董事黄蕾的父亲黄利于2024年5月7日至6月12日多次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累计买入股数158,500股,买入金额合计64.88万元,累计卖出股数158,500股,卖出金额合计65.12万元。上述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相关收益已上缴上市公司。黄蕾于2024年8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函。保荐人已于2024年12月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持续督导培训,提升相关人员资本市场规范意识。

2024年度,上市公司高端特色农机研发制造板块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下滑,保荐人对业务板块政策环境、市场形势、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核查,未来将继续关注其经营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2024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

陈国星陈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