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德5:收购报告书(更正公告)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报告书》补充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了收购人深圳市邦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钱雪出具的《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收购报告书》”),现对《收购报告书》补充修订如下:
一、补充修订内容
序号 | 章节 | 补充修订前 | 补充修订后 |
1 | 首页 |
收购人: 深圳市邦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9680号华润城商务中心A座1203室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园村正二访59号
收购人: 深圳市邦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9680号华润城商务中心A座1203室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高尔夫珑园3栋20A | |||
2 | 第一节“收购人介绍”四、收购人的财务信息 |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邦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012330号、中兴华审字(2023)第012332号) | 收购人的财务会计报表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深圳市邦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012330号、中兴华审字(2023)第012332号),前述报告的审计意见分别为:“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邦诺投资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邦诺投资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除上述章节内容外,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二、备查文件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修订稿)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