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星创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决定于2024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东成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请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更好的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对公司原有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新增创新业务部;原经营质量管理中心调整为经营管理中心,质量管理部由原先经营质量管理中心下的二级部门调整为独立一级管理部门。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此项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项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总经理沈力不再兼任财务总监。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对项峰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提名充分了解了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此项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被资助的公司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为华星泰国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且该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核心管理人员均由公司委派,公司对华星泰国的经营和决策拥有实质控制权。华星泰国作为公司并表公司,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由公司管理控制,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管理和资金管理。且公司为华星泰国借款系拓展业务发展战略所需。华星泰国以不低于5%的利率支付资金成本,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本次业务合作系公司与主要客户在海外的业务合作,有利于公司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此项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