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星创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8,841,1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60%),计划在2025年4月15日-7月14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17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艳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73,5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计划在2025年4月28日-7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李剑 | 持股5%以上大股东 | 48,841,130 | 9.60% |
张艳 | 董事会秘书 | 173,550 | 0.03%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拟减持数量、方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 股份来源 | 减持方式 |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剑先生、董事会秘书张艳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李剑
李剑 | 司法拍卖、协议转让 |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 不超过10,175,000 | 不超过2.00% |
张艳 | 股权激励 | 集中竞价 | 不超过43,000 | 不超过0.01% |
注: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以上计算结果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3、减持期间:李剑的减持期间为2025年4月15日-7月14日期间;张艳的减持期间为2025年4月28日-7月27日。
4、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李剑先生在受让协议转让股份时作出承诺,受让方在转让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2、张艳女士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4、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李剑先生、张艳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监督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李剑先生、张艳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