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日药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红日药业股票代码:300026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大通大厦九层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滨江道1号金谷大厦35层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4年3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日药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红日药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红日药业、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通集团 | 指 | 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行为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 |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大通大厦九层 |
法人代表 | 李占通 |
注册资本 | 4,548.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000600830630P |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经营范围 | 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项目、生物医药科技项目、环保科技项目、媒体项目、城市公用设施项目投资及管理;投资咨询;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小轿车除外)、燃气设备批发兼零售;涉及上述审批的,以审批有效期为准;采矿机械设备销售、租赁;工程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线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批发兼零售;广告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冶金炉料,机电设备,化工产品的批发及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1992年12月23日至2042年12月22日 |
主要股东 | 李占通、伍光宁、刘强、曾国壮 |
通讯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滨江道1号金谷大厦35层 |
因合同纠纷,信息披露义务人大通集团被列为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大通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职务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李占通 | 男 | 中国 | 董事长 | 天津 | 否 |
伍光宁 | 男 | 中国 | 董事 | 天津 | 否 |
刘强 | 男 | 中国 | 董事 | 天津 | 否 |
曾国壮 | 男 | 中国 | 董事 | 天津 | 否 |
解溟 | 男 | 中国 | 监事 | 天津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红日药业4.99993%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大通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具体如下:
上市公司 | 上市地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持股比例 |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 | 德龙汇能 | 000593 | 10.80%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资金需要及执行法院裁定而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以及执行法院裁定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93,376,7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6570%;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0年7月9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及执行法院裁定的方式合计减持(含被动减持、被司法拍卖)本公司股份143,171,0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577%。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减持 方式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大通集团 | 集中竞价 | 4.967 | 67,812,309 | 2.25728 |
大宗交易 | 4.583 | 71,858,720 | 2.39198 | |
司法拍卖 | 4.425 | 3,500,000 | 0.11651 | |
合计 | —— | 143,171,029 | 4.76577 |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孳生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50,205,6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3%,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大通集团 | 合计持有股份 | 293,376,722 | 9.76570 | 150,205,693 | 4.9999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93,376,722 | 9.76570 | 150,205,693 | 4.9999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股) | ||||
大通集团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0,205,693 | 4.99993 | 质押 | 149,014,369 |
冻结 | 150,205,693 | ||||
轮候冻结 | 890,509,619 |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因资金需要及执行法院裁定发生减持上市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减持 方式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大通集团 | 集中竞价 | 4.187 | 19,348,811 | 0.64406 |
大宗交易 | 3.861 | 31,896,320 | 1.06174 | |
司法拍卖 | 4.425 | 3,500,000 | 0.11651 | |
合计 | —— | 54,745,131 | 1.82231 |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孳生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占通
签署日期: 2024年3月19日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占通
签署日期: 2024年3月1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天津市 |
股票简称 | 红日药业 | 股票代码 | 30002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大通大厦九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93,376,722股 持股比例:9.7657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143,171,029股 变动比例:4.76577% 变动后持股数量:150,205,693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3%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0年7月9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执行法院裁定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占通
签署日期: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