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日药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4-07  红日药业(300026)公司公告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03月21日 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采 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年04月07日下 午14:30在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01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4月07日上午09:15至09:25、 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04月07日09:15至2026年04月07日15:00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75 人,合计持有股份702,133,359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372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 人,合 计持有股份3,097,5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03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672 人,合计持有股份699,035,80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2690%。出席现场会 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671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31,038,3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2%。

董事长吴文元先生因公务安排不能现场主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副董事长蓝 武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通过现场加通讯方 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红日药业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 本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公司控股孙公司甘 肃佛慈红日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3,994,47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08%;反对6,093,68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79%;弃 权2,04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91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2,899,50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3.7780%;反对6,093,684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9.6327%;弃权2,045,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6.589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钟婉珩和刘苹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没有股东提出超 出上述事项以外的新提案,未出现对议案内容进行变更的情形;本次股东会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