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兄弟: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27 证券简称:华谊兄弟 公告编号:2023-031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14:3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甲2号华谊兄弟办公楼201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王忠军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2023年5月24日9:15至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3年5月24日9:15至15:00。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36人,代表股份461,775,5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64353%,其中参加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中小股东”)共计32人,代表股份6,117,3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204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
455,658,3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4230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6,117,2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2048%。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461,455,1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61%;反对320,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7%;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796,9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535%;反对320,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7%;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本议案表决通过。
2、《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461,455,1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61%;反对320,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7%;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796,9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535%;反对320,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7%;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本议案表决通过。
3、《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461,455,1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61%;反对320,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7%;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796,9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535%;反对320,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7%;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本议案表决通过。
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461,455,1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61%;反对320,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7%;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796,9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535%;反对320,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7%;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本议案表决通过。
5、《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461,453,7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31%;反对321,7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7%;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795,5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505%;反对321,7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7%;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本议案表决通过。
6、《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议案6时,关联股东予以回避表决,议案6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650,571股。
表决结果:
同意6,330,1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8207%;反对320,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64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796,9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6415%;反对320,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64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0%。
本议案表决通过。
7、《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议案7时,关联股东予以回避表决,议案7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117,334股。
表决结果:
同意4,926,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2714%;反对321,7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915%;弃权86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1371%。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926,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2714%;反对321,7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915%;弃权86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1371%。本议案表决通过。
8、《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60,584,3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204%;反对321,7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7%;弃权86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29%。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926,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678%;反对321,7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7%;弃权86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29%。
本议案表决通过。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61,455,1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61%;反对320,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7%;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796,9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535%;反对320,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7%;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本议案表决通过。10、《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461,455,1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61%;反对320,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7%;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796,9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535%;反对320,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7%;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本议案表决通过。
11、《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61,455,1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61%;反对320,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7%;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796,9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535%;反对320,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7%;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本议案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刘晓杰律师、牛金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