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兄弟: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部分质押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部分质押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王忠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忠军先生拟将其质押的公司11,3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1%)转让给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稠州银行”)主要用于偿还股票质押融资债务,降低质押风险,更好地保障控制权稳定性。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还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王忠军先生的通知,王忠军先生拟将其质押的公司11,3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1%)转让给稠州银行,以偿还其股票质押融资债务,降低质押风险,更好地保障控制权稳定性。上述交易符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王忠军 | 无限售流通股 | 347,668,062 | 12.53% | 336,368,062 | 12.12% |
稠州银行 | 无限售流通股 | 24,500,000 | 0.88% | 35,800,000 | 1.29% |
注:上述持股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数据为准。
二、本次转让是否存在承诺变更、豁免或承接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承诺变更、豁免或承接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股票质押融资债务规模,降低质押风险,更好地保障控制权稳定性。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王忠军先生在稠州银行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累计质押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权益变动后累计质押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权人 |
王忠军 | 40,300,000 | 1.45% | 29,000,000 | 1.05% | 稠州银行 |
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如有误差是由于计算时四舍五入导致。最终交易各方持股数量及比例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办理结果为准。
3、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4、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
事项的进展,并提醒实际控制人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