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兄弟:关于公司董事窗口期卖出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窗口期卖出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忠军先生出具的《关于窗口期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获悉王忠军先生的助理由于操作失误通过其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卖出了公司股票328,7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窗口期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在窗口期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况
2023年8月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忠军先生的助理由于操作失误通过其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卖出了公司股票,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 交易方向 | 交易数量(股) | 交易均价(元/股) | 成交金额(元) |
2023年8月3日 | 卖出 | 328,700 | 3.04 | 999,248 |
本次减持计划已于2023年4月17日披露,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由于公司已预约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本次交易属于定期报告披露窗口期,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关于窗口期股票买卖相关规定。
二、本次窗口期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向王忠军先生核查相关情况,王忠军先生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如下:
1、本次窗口期交易行为系王忠军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由王忠军先生的助理操作失误引发的,王忠军先生的助理未充分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未就该事项征求王忠军先生本人的意见。王忠军先生声明:本次窗口期交易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
上述情况发生后,王忠军先生和其助理对本次交易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就本次窗口期交易行为给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2、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组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人员再次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要求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审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王忠军先生出具的《关于窗口期卖出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