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兄弟:董事会决议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4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41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甲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忠军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