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兄弟: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7 证券简称:华谊兄弟 公告编号:2024-045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且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额度预计情况概述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和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提供总额不超过15.71亿元的融资担保,本次预计额度内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担保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签署相关文件。超过上述额度的融资担保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能实施。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二、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和2022年12月6日召开的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申请不高于人民币2.6亿元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以两部影视剧收益应收账款和公司持有的广州银汉科技有限公司23.2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谊兄弟娱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实际控制人王忠军、王忠磊共同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8个月,担保金额为不高于人民币2.86亿元,本次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根据资金安排与杭州银行签订编号为“001C110202200079”的借款合同,授信总额度为人民币2.6亿元,额度期限为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4日。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35次会议和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补充担保的议案》,申请在上述授信期限和授信额度内,除原担保方式外,增加公司持有的浙江东阳浩瀚影视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浩瀚”)49.25%的股权(代表注册资本出资额人民币5,122,644元)提供补充担保,担保期限为18个月。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补充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同时,刘晓梅、王晓蓉为上述授信共同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
基于上述安排,公司和各担保方与杭州银行签订编号为“20230317751800000006”的协议,协议中约定增加公司持有的东阳浩瀚49.25%的股权(代表注册资本出资额人民币5,122,644元)提供补充担保。
现根据实际经营的需要和资金安排,除原担保方式外,公司增加一部影视剧收益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补充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补充担保事项在公司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故本事项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具体内容以银行最终批复或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中约定为准。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设立时间:2004 年 11 月 19 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 C1-001
(4)注册资本:人民币 2,774,505,919元
(5)法定代表人:王忠军
(6)公司经营范围: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经营),国产影片发行(凭《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经营),摄制电影(单片)。企业形象策划,影视文化信息咨询服务,影视广告制作、代理、发行,影视项目的投资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
单位:元
项目/年度 | 2024年1-3月 | 2023年度 |
营业收入 | 95,215,040.34 | 666,228,357.19 |
营业成本 | 58,660,982.30 | 438,269,628.46 |
利润总额 | -16,686,861.39 | -504,751,132.04 |
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559,976.75 | -538,831,821.62 |
单位:元
项目/年度 | 2024年3月末 | 2023年末 |
资产总额 | 3,949,097,592.56 | 4,042,206,568.72 |
负债总额(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 | 3,151,030,437.07 | 3,195,596,035.02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 - | - |
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652,949,066.46 | 674,979,832.93 |
注:2024年3月30日报表未经审计。
3、 本次补充担保的主要内容
(1)补充质押标的:一部影视剧收益应收账款;
(2)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补充担保方式:质押担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内容以银行最终批复或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中约定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补充担保不会新增累计担保总额及累计实际担保余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约为14.24亿元(均为对公司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0.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实际担保余额约为
9.33亿元(均为对公司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8.21%。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