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兄弟: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14:3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8号丰联广场B座9层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高辉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2024年11月26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4年11月26日9:15至15:00。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1,245人,代表股份436,501,4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7326%,其中参加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中小股东”)共计1,243人,代表股份50,865,1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33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
385,725,8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902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1,241人,代表股份50,775,6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301%。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王昳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27,783,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27%;反对6,541,8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87%;弃权2,176,4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6%。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2,146,7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6%;反对6,541,8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87%;弃权2,176,4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6%。
本议案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武惠忠律师、牛金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