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龙:关于延期回复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12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对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并要求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
接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准备相关的回复。其中,涉及公司回复部分的内容尚需进一步细化完善,并需各方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与确认。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延期,预计在2023年6月1日前回复并对外披露。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