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龙: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的进展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公告内容为公司控股股东大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有控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冻结。公司于今日收到大有控股的复函,现将有关情况进展公告如下:
一、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1、被冻结股份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冻结执行人 | 原因 |
大有控股有限公司 | 是 | 11,598,494 | 45,31% | 5.79% | 2023年6月28日 | 2027年6月27日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司法冻结 |
2、股东股份累计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大有控股有限公司 | 25,598,494 | 12.77% | 25,598,494 | 100% | 12.77% |
二、股份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
根据大有控股函告:“我司法务部已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取得联系,持有你司11,598,494股股份被冻结原因是基于2023年4月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编号(2023)京01执428号】所认定的情况,故法院冻结我司持有你司的股份。
经沟通,我司将尽快履行相关义务,届时法院将及时解除对你司的股份冻结。”
三、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大有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新增冻结股份为11,598,494股,占大有控股所持股份比例的45.31%,大有控股正和相关方进行沟通、协商,争取妥善解决本次股份被冻结事宜。但截至本公告日,大有控股被司法冻结股份累计占大有控股所持股份比例的100%,且大有控股与陈华个人纠纷案尚未出具仲裁审理结果,其控股股东地位的稳定性因仲裁结果而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是否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与大有控股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负面影响。
3、大有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大有控股出具的《关于大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冻结情况进展回复函》;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