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龙: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大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有控股”)于2023年6月28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1,598,494股,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7月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股份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执行人 |
大有控股有限公司 | 是 | 11,598,494 | 45,31% | 5.79% | 2023年6月28日 | 2023年7月14日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二、股东股份累计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冻结后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大有控股有限公司 | 25,598,494 | 12.77% | 14,000,000 | 54.69% | 6.98% |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大有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持有公司股份共计25,598,4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7%,本次解除股份冻结后尚有14,000,000股股份被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8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
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截至公告披露日,大有控股与陈华个人纠纷案尚未出具仲裁审理结果,其控股股东地位的稳定性因仲裁结果而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是否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与大有控股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负面影响。
3、大有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持有股份的进展情况,并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