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龙:关于延期回复关注函的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320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对公司2023年12月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相关事项的关注,并要求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
接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准备关注函的回复工作。根据中介机构核查工作的要求,公司所需到相关开户行调取的银行账户信息较多,故无法在深交所要求的日期内回复并对外披露。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经向深交所申请,预计将延期至2023年12月19日前回复并对外披露。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尽快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