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龙:关于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19  ST天龙(30002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ST天龙 编号:2023-069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12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320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收到关注函后,公司积极沟通组织回复,2023年12月12日因中介机构核查工作的要求,公司所需到相关开户行调取的银行账户信息较多,公司申请延期至2023年12月19日前回复并对外披露。现就问题回复如下:

2023年12月5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表示,公司与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重能”)因设备采购合同纠纷,三一重能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公司基本银行账户及部分一般银行账户。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说明你公司与三一重能合同纠纷发生的原因和具体内容,截至回函日是否被提起诉讼及最新进展,并自查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或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形,如是,请补充披露。

公司回复:

公司与三一重能双方于2021年6月30日签署了《安徽枞阳麻布山20.1MW分散式项目风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三一重能采购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共计6台,合计含税金额 54,270,000.00元。根据合同双方约定,本次交易付款按照预付、投料、到货、预验收及最终验收5个节点支付货款,预付款、投料款、到货款、预验收款及最终验收款的付款比例为

1:2:5:1:1。合同签订后,三一重能依据约定履行了其交货义务,公司前期依约履行了部分付款义务。截至回函日,公司已收到5台风机,第6台因公司原因未收货。公司已支付6台设备部分款项共计40,703,500.00元,尚有13,566,500.00元货款暂未支付,因公司违约,由此导致此次纠纷,三一重能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保全公司财产。

目前,公司已收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送达关于本诉讼案件的《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传票》、《民事起诉状》和《诉讼通知书》,昌平区人民法院传唤公司于2024年02月28日下午15时30分到该院第八法庭就该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应诉,三一重能诉讼请求支付剩余款项、违约金以及第六台设备的主机及叶片仓储费。公司正积极与三一重能沟通协商,争取尽快妥善处理完毕该纠纷。

经自查,截止本回函披露日,除三一重能纠纷外,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发生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世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中蜀”)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事项,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编号:2023-064)。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或银行账户冻结的情形。

2、结合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银行账户设立情况、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具体情况、合计被冻结金额占你公司银行存款余额的比例等,并说明你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融资活动产生的具体影响,你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和后续安排。

公司回复:

(1)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银行账户设立情况、货币资金余额、合计被冻结金额占银行存款余额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公司主体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账户性质截至2023年12月19日银行余额截至2023年12月19日冻结金额备注
1江苏中国建设股份320016264420XXXXX基本户668,853.64668,853.64冻结
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有限公司XXXX支行XXX
2中国建设股份银行有限公司XXXX支行320016264520XXXXXXXX一般户2,028.992,028.99冻结
3中国工商银行XXX支行110502711900XXXXXXXX一般户36,272.1236,272.12冻结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106250010XXXXXXXX一般户631,721.72631,721.72冻结
5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支行131550000XXXXXXXX一般户1,498,898.971,498,898.97冻结
6XX银行北京XXX支行81107010142XXXXXXXX一般户1,800.000.00未冻结
7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支行031101200XXXXXXXX一般户0.000.00未冻结
8XX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117101545XXXXXXXX一般户0.000.00未冻结
9工行贷款账户11050626100XXXXXXXX贷款户0.000.00未冻结
10工行贷款账户11050271100XXXXXXXX贷款户0.000.00未冻结
11建行XXX支行美元户320140761002XXXXXXXX美元户0.000.00未冻结
12建行XXX支行美元结算户320140761002XXXXXXXX美元户0.000.00未冻结
1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106250622XXXXXXXX保证金存款合同账户289.620.00未冻结
小计2,839,865.062,837,775.44
1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X支行510501886508XXXXXXXX基本户4,959,841.154,959,841.15冻结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320501620700XXXXXXXX一般户1,261,384.021,261,384.02冻结
3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XX支行811050101200XXXXXXXX一般户178.000.00未冻结
4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支行974000788014XXXXXXXX一般户3,000,527.203,000,000.00冻结
5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支行974000788011XXXXXXXX一般户1,538,511.311,538,511.31冻结
6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支行974000788010XXXXXXXX一般户313,386.590.00未冻结
7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XX支行81107010138XXXXXXXX一般户2,417.900.00未冻结
小计11,076,246.1710,759,736.49
1常州建设银行320501620700XXXXX基本户9,024.400.00未冻
盛有新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XXXX支行XXX
2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支行131550000XXXXXXXX一般户202,669.650.00未冻结
小计211,694.050.00
1常州金坛华盛天龙光伏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建行XXXX支行320016264420XXXXXXXX基本户0.000.00未冻结
2XXX市农业银行营业部106250010XXXXXXXX一般户6,784.870.00未冻结
3工行XXXXX支行11050271190XXXXXXXX一般户7,917.400.00未冻结
小计14,702.270.00
1北京天龙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95508802419XXXXXXXX基本户351,369.910.00未冻结
2XX银行XX支行81107010129XXXXXXXX一般户9,862.900.00未冻结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110501705400XXXXXXXX一般户0.000.00未冻结
小计14503740.36361,232.810.00
合计被冻结金额占银行存款余额的比例:93.75%

单位:人民币元

(2)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融资活动产生的具体影响,你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和后续安排。截止2023年12月19日,公司因合同纠纷被累计冻结银行账户9个,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该账户冻结导致公司整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目前不存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情况,因此,此次账户冻结并不存在影响公司融资的情形。公司正在与三一重能积极协商,争取尽快妥善处理该纠纷。

3、说明被冻结银行账户是否为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及判断依据,你公司是否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4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 天龙光电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19日,天龙光电在中国建设银行等7家金融机构开立了13个银行账户,其中,因前述诉讼案件被三一重能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公司的5个银行账户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冻结,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3年12月7日,公司银行账户实际被冻结金额共计2,837,775.44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行银行账号账户性质被冻结金额(元)
1中国建设股份银行有限公司XXXX支行320016264420XXXXXXXX基本户668,853.64
2中国建设股份银行有限公司XXXX支行320016264520XXXXXXXX一般户2,028.99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106250010XXXXXXXX一般户631,721.72
4中国工商银行XXX支行110502711900XXXXXXXX一般户36,272.12
5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支行131550000XXXXXXXX一般户1,498,898.97
合计————2,837,775.44

(2) 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情况

2023年1月28日,四川中蜀因分包合同案件纠纷,三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于1月31日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被冻结开户行账号账户性质账户余额(元)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X支行510501886508XXXXXXXX基本户781,926.33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320501620700XXXXXXXX一般户1,259,966.01
3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支行974000788014XXXXXXXX一般户3,463,239.25

2023年12月11日,因项目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四川中蜀的3个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其中,下表中序号1、2两家建设银行账户为本次轮候冻结账户,序号4某银行账户为本次新增冻结银行账户,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行银行账号账户性质冻结金额(元)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X支行510501886508XXXXXXXX基本户4,459,841.14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320501620700XXXXXXXX一般户1,261,384.01
3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支行974000788014XXXXXXXX一般户3,000,000.00
4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支行974000788011XXXXXXXX一般户1,538,511.31
合计————10,259,736.46

截至2023年12月19日,四川中蜀的4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金额共计1,025.97万元,未再新增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四川中蜀被冻结的4个银行账户冻结金额合计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为99.49%,占公司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为73.75%。四川中蜀系公司的重要子公司,本次四川中蜀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当前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是否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4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4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截至2023年12月12日,四川中蜀被冻结的4个银行账户冻结金额合计1,025.97万元,占四川中蜀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为99.49%,占公司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为73.76%。四川中蜀系公司的重要子公司,四川中蜀的银行账户是公司开展新能源工程业务的主要银行账户,此次冻结导致公司三个账户累积被冻结金额为6,951,374,07元(每个账户均被冻结金额为2,317,124.69元),对公司当前新能源工程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四川中蜀的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4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4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律师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所涉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回复如下:

一、公司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一)天龙光电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情况

根据天龙光电提供的相关说明及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诉天龙光电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材料,截至2023年12月7日,天龙光电在中国建设银行等7家金融机构开立了13个银行账户,其中,因前述诉讼案件被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天龙光电的5个银行账户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冻结。截至2023年12月7日,天龙光电银行账户实际被冻结金额共计2,837,775.44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行银行账号账户性质被冻结金额(元)
1中国建设股份银行有限公司XXXX支行320016264420XXXXXXXX基本户668,853.64
2中国建设股份银行有限公司XXXX支行320016264520XXXXXXXX一般户2,028.99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106250010XXXXXXXX一般户631,721.72
4中国工商银行XXX支行110502711900XXXXXXXX一般户36,272.12
5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支行131550000XXXXXXXX一般户1,498,898.97
合计————2,837,775.44

截至2023年12月7日,天龙光电及其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中蜀”)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主体开户行银行账号账户性质被冻结金额(元)
1天龙光电中国建设股份银行有限公司XXXX支行320016264420XXXXXXXX基本户668,853.64
2天龙光电中国建设股份银行有限公司XXXX支行320016264520XXXXXXXX一般户2,028.99
3天龙光电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106250010XXXXXXXX一般户631,721.72
4天龙光电中国工商银行XXX支行110502711900XXXXXXXX一般户36,272.12
5天龙光电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支行131550000XXXXXXXX一般户1,498,898.97
小计2,837,775.44
6四川中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X支行510501886508XXXXXXXX基本户4,000,000.00
7四川中蜀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支行974000788014XXXXXXXX一般户3,000,000.00
8四川中蜀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支行974000788011XXXXXXXX一般户800,000.00
小计7,80,000.00
合计10,637,775.44

根据天龙光电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天龙光电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4,963.86万元、17,188.15万元,四川中蜀同期营业收入分别为12,540.68万元、17,188.15万元,分别占天龙光电当期营业收入的50%、100%,系天龙光电的重要子公司。

根据天龙光电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说明,截至2023年12月7日,天龙光电及四川中蜀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数量为8个,被冻结资金的金额占天龙光电合并口径货币资金余额的63.08%。天龙光电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天龙光电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天龙光电主要业务即新能源工程业务由控股子公司四川中蜀开展,相关业务未通过因前述诉讼案件被冻结的天龙光电的银行账户进行

收付款。天龙光电与新能源工程业务相关的日常结算、各类业务的款项收支、各类税收缴付、职工薪酬及社保缴纳等均可通过四川中蜀正常开展,有可用于替代被冻结银行账户的其他账户进行日常结算和业务的款项收支,天龙光电因前述诉讼案件导致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暂未对天龙光电整体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随着账户冻结时间延续及天龙光电及其子公司其他账户可能被进一步冻结,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可能对天龙光电的正常运行等造成实质性重大不利影响。

(二)天龙光电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情况根据天龙光电提供的相关说明,2023年12月11日,天龙光电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的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四川中蜀为天龙光电开展新能源工程业务的核心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12日,四川中蜀在中国建设银行等5家金融机构开立了7个银行账户。截至2023年12月7日,四川中蜀先后因与江苏天目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与江苏保龙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被申请财产保全,3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具体情况见本法律意见书之“(一)天龙光电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情况” )。2023年12月11日,因项目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四川中蜀的3个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其中1个为因前述案件新增的被冻结账户。截至2023年12月12日,四川中蜀的4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金额共计1,025.97万元,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行银行账号账户性质冻结金额(元)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X支行510501886508XXXXXXXX基本户4,459,841.14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320501620700XXXXXXXX一般户1,261,384.01
3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支行974000788014XXXXXXXX一般户3,000,000.00
4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支行974000788011XXXXXXXX一般户1,538,511.31
合计————10,259,736.46

根据天龙光电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说明,截至2023年12月12日,四川中蜀被冻结的4个银行账户冻结金额合计1,025.97万元,占四川中蜀货币资金余额的

比例为99.49%,占天龙光电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为73.75%。四川中蜀系天龙光电的重要子公司,本次四川中蜀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天龙光电当前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天龙光电及其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4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4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截至2023年12月12日,四川中蜀被冻结的4个银行账户冻结金额合计1,025.97万元,占四川中蜀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为99.49%,占天龙光电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为73.76%。四川中蜀系天龙光电的重要子公司,四川中蜀的银行账户是天龙光电开展新能源工程业务的主要银行账户,此次冻结对天龙光电当前新能源工程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经核查,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天龙光电及其子公司四川中蜀的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4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天龙光电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4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4、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公司回复:

公司将加快与相关诉讼纠纷的原告方沟通,在努力完成2023年度经营目标的前提下,争取尽快与对方达成和解。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