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龙: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获悉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执行编号为(2024)苏0413执1245号的执行通知书,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被冻结银行账户基本情况
序号 | 被冻结开户行 | 账号 | 账户性质 | 账户余额(元) | 备注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 | 320016264420XXXXXXXX | 基本户 | 3,709,191.78 | 轮候冻结,本次冻结金额16,991,685.00元 |
2 |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 | 106250010XXXXXXXX | 一般户 | 898,709.06 | 轮候冻结,本次冻结金额16,991,685.00元 |
3 |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 | 131550000XXXXXXXX | 一般户 | 1,499,656.75 | 轮候冻结,本次冻结金额16,991,685.00元 |
2、冻结原因
经核查确认,本次账户冻结系公司与内蒙古晟纳吉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纳吉”)因买卖合同纠纷案所致,由于晟纳吉向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执行申请,公司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法院执行通知书,本次执行金额共计17,076,077.00元(包含本案件申请执行费84,392.00元,不含利息)。
该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于2021年4月12日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2022年10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2023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二、公司的后续解决措施
公司将委托诉讼律师与法院和申请人积极沟通,充分听取专业法律顾问单位的意见,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争取尽快恢复被冻结银行账户正常状态。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被冻结的银行账号皆为已冻结账户,本次冻结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会造成一定影响。公司于2022 年已经计提预计负债 18,082,095.62 元,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对本期利润造成的影响以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公司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4)苏0413执1245号)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