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龙: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4-02  ST天龙(300029)公司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已达成和解

2.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 涉案的金额:13,740,885.50元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本案已作和解处理,其对公司上期会计年度利润具有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光电”)于2023年12月收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昌平区法院”)送达的《民事传票》(案号 为(2023)京 0114 民初 17762 号)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重能”)向天龙光电发起了诉讼。近日,天龙光电与三一重能已签订《和解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三一重能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3)。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原告: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天龙光电与三一重能于2021年6月签署的《安徽枞阳麻布山20.1MW分散式项目风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合同》(以下简称《设备采购合同》)约定,天龙光电向三一重能购买6台风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合同总金额5,427万元,每台设备价格为 904.5万元。根据《设备采购合同》约定,货款支付分为五个阶段,分别为预付款(10%)、投料款(20%)、到货款(50%)、预验收款(10%)、最终验收款(10%)。根据三一重能提供的回款凭证明细及天龙光电梳理,6台设备已支付共计4070.25万元。

经双方沟通,就三一重能起诉天龙光电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

(2023)京0114民初17762号】,双方达成和解,签订《和解协议》。

三、判决情况

该案已达成和解,天龙光电与三一重能签订和解协议,协议约定1、2、3、

4、6号设备由天龙光电支付剩余款项;5号设备由三一重能回收改造,不再向天龙光电交付,改造费用、到场物料折价等费用由天龙光电承担,天龙光电需要支付的剩余款项共计592.25万元,于2024年6月30日前全部支付完毕。和解协议签订后,双方于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按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目前该调解书正在制作过程中。

三一重能将根据和解协议约定的支付进度,协助天龙光电依次解除相关银行账户的保全。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案已作和解处理,尚有共计592.25万元待支付,其对公司上期会计年度利润具有一定影响,公司何时能够支付完毕该款项并解封相关账户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天龙与三一重能和解协议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