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龙: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大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有控股”)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14,000,000股(股份性质:非限售流通股)将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第一次拍卖,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4.69%,占公司总股本的6.98%。
2、本次司法拍卖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7日收到大有控股转送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知【编号:(2024)京03执1513号】,获悉大有控股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进行公开第一次拍卖,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拟被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拍卖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拍卖起始时间 | 拍卖截止时间 | 拍卖人 | 原因 |
大有控股有限公司 | 是 | 14,000,000 | 54.69% | 6.98% | 否 | 2024年11月29日10时 | 2024年11月30日10时(延时除外)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司法拍卖 |
2、股东股份累计拟被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14,000,000股股份外,大有控股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被司法拍卖的情形。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若已公示将被拍卖的共计14,000,000股股份最终均完成司法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大有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将可能由25,598,494股减少至11,598,4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由12.77%降至5.78%。如本次拍卖最终成交且完成过户,将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大有控股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目前本次拍卖事项处于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指定的披露网站为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知【编号:(2024)京03执1513号】。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