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龙: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编号:2026-022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 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 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上情况触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一款 第六项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及第10.3.1 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 形。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被继续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2026 年1 月30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6-008),预计2025 年度实现净资产转正。本次业绩预告数据均为公司初步 预计的结果,目前审计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5 年年 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3、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 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 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 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 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 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 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满足第10.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 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5 条第二款的规 定:“公司因触及第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十个交 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司于2026 年3 月24 日、 2026 年4 月7 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 计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 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告编号:2026-019),由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一季报延期至2026 年4 月30 日披露,本次为第三次披露2025 年度报告编制 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一、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有序推进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 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正有序
执行相应审计程序,最终2025 年度财务数据和审计意见类型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经审计的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2、中兴华项目组自进驻公司现场开展2025 年度审计工作以来,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公司管理层与中兴华就2025 年度相关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关键 审计事项及时间安排进行了沟通,相关审计工作尚未全部完成。
3、公司将持续积极推进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与中兴华保持良 好沟通,密切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事项
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2025 年审计报 告为准。如果公司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 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原为2026 年4 月22 日,现延期至2026 年4 月30 日。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