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普医疗: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部分董事、监事离任的公告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部分董事、监事离任的公告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选举产生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2023年6月21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邓冠华、蒋广成、田柯、田艳丽、邓湘湘、余威;
独立董事:白华、刘焕亮、刘瑛。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徐光枝、李孝坚;
职工代表监事:黄笑尘。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部分董事、监事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康熙雄先生、谢晓尧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廖永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继续在公司担任人力资源总监职务;陈晓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继续在公司担任国际贸易部经理职务;洪运东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继续在公司担任智慧医疗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晓梅女士持有公司3,000股股份,康熙雄先生、谢晓尧先生、廖永鹏先生、洪运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前述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在离任后,上述人员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康熙雄先生、谢晓尧先生、廖永鹏先生、陈晓梅女士、洪运东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