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普医疗: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30 证券简称:阳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3-055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邓冠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3年8月17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并于2023年8月18日正式启动发行。经2023年8月22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序号 | 认购对象 | 获配价格 (元/股) | 认购金额 (元) | 认购股数 (股) |
1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28 | 67,699,995.12 | 10,780,254 |
2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28 | 56,099,999.88 | 8,933,121 |
3 | 陆金学 | 6.28 | 12,199,999.00 | 1,942,675 |
4 | 上海朗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朗实定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28 | 9,999,995.68 | 1,592,356 |
5 | 薛小华 | 6.28 | 9,999,995.68 | 1,592,356 |
合计 | 155,999,985.36 | 24,840,762 |
本次发行的最终数量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如本次发行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发行审核及注册文件要求等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届时将由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直接办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启动发行后,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及《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公司同意与以下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01 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 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3 与陆金学签署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4 与上海朗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5 与薛小华签署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编制了《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该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更新了相关文件并编制了《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相关更新不涉及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更新了相关文件并编制了《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更新了相关文件并编制了《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更新了相关文件并编制了《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开设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9号——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委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出具了《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518Z074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委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了《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518Z0749号)。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