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通科技: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锁定期届满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3-17  宝通科技(30003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031 证券简称:宝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锁定期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1,104,275股的锁定期将于2023年3月18日届满,该部分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将根据持有人意愿,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非交易过户至个人证券账户。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全部公司股份将出售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与锁定期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12日和2019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与2021年3月1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前述草案中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形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2月24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樟树市牛曼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牛曼投资”)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牛曼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9,845,200股转让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于2020年3月18日完成股份协议转让过户。

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存续期内,持有人可根据意愿,向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申请办理将其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个人证券账户,并于2021年3月26日非交易过户17,651,350股至员工个人账户。2021年3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基于证券市场的情况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切实发挥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目的和激励作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自愿将个人部分合计股份2,025,200股延长锁定期。其中,延长锁定期12个月至2022年3月18日的股份数占锁定合计股份的比例为45.47%;延长锁定期24个月至2023年3月18日的股份数占锁定合计股份的比例为54.53%。2022年3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的920,925股公司股份非交易过户至个人账户。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自愿将个人剩余合计股份1,104,275股延长锁定期,延长锁定期12个月至2023年3月18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1,104,275股。其中,将于2023年3月18日解除锁定的股份为1,104,275股,该部分股份将根据持有人意愿,非交易过户至个人证券账户。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全部公司股份将出售完毕。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依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将根据持有人意愿,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非交易过户至个人证券账户。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变更和终止

(一)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60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

2、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3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